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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社会时期的甘肃]旧石器时代
        来源:甘肃通史   作者: 祝中熹    发布时间: 2012/04/02    阅读次数:109

        甘肃地区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其复杂的地理形势和多样化的自然条件,为早期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适宜的环境。甘肃先民在这里度过了以石器为主要生产工具的漫长的童年期,大量考古发现已经证明,他们不论在人种体质上还是在生存方式上,都同我国北方的石器时代文化脉络相通。甘肃地区育生的强势史前文化,参与了我国原始社会后期各大文化区系的互动和融会,为华夏文明的酝酿形成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而活跃在陇原大地上那许多源系纷繁的牧猎部族,则构建了后世兄弟民族并处共荣格局的雏形。

         

        旧石器时代

         

        旧石器时代是人类历史的开始阶段,大致时段为距今300万年~1万年,约占迄今人类全部历史的99%。在这一阶段,人类以打击方式制造石器工具,过着以采集和狩猎为谋生手段的原始生活,并学会了用火。血缘家族公社是这一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此基础上,氏族制度渐趋确立。

        旧石器时代早期,也即直立人阶段,距今约300万年~20万年;中期,也即早期智人或称古人阶段,距今约20万年~5万年;晚期,也即晚期智人或称新人阶段,距今约5万年~1万年。

         

        一、文化遗存的发现

        甘肃和我国许多地区一样,在远古时期即有人类生存,并经历过旧石器时代。

        19206月,法国天主教神甫、古生物学家桑志华(E.Licent),在甘肃庆阳县城北约25公里处辛家沟(今属华池县)含沙质的黄土层中,发现一件石核,石英岩质,有明显的人为加工痕迹。两个月后,他又在庆阳城北约35公里处赵家岔(今属华池县)的黄土底部砾石中,发现了两件有人工痕迹的石英岩片。①这是在中国境内首次发现有明确地层关系的旧石器,无可争辩地证明中国和世界上许多文明起源地一样,经历过旧石器文化发展阶段。此后桑志华继续在中国西北地区从事早期人类遗存的考察活动,并与另一位法国古生物学者德日进合作,在河套地区展开更广泛的调查,在宁夏灵武的水洞沟和萨拉乌苏地区进行了发掘,发现了河套人。河套人以及后来北京人和山顶洞人的发现,被称为我国旧石器文化考古起步时期的“三部曲”,而甘肃黄土高原旧石器的面世,则为这“三部曲”乐章拉开了序幕。

        甘肃陇东地区首次发现的几件旧石器,在时代上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考古事业出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甘肃境内不断有旧石器文化遗存被揭示,其中泾川县大岭上遗址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而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遗存发现更多,最具代表性的是环县刘家岔遗址,涉地面积之大,出土石器之多,在全国同类遗址中都属少见。

        新的发现并不限于陇东地区,甘肃中部如庄浪县的双堡子和长尾沟、东乡族自治县的王家、兰州市的榆中等地,均有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存发现。尤其值得提及的是,1989年在肃北明水乡的霍勒扎德盖,也发现了一批打制石器,把甘肃旧石器文化遗存的分布范围,扩大到了省境西北部,填补了河西走廊旧石器时代文化的空白。

        据不很完全的统计,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甘肃境内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和文化遗存点,仅正式发表的即在20处以上,包括了早、中、晚三期,分布地域遍及省境的东部、中部和西部。比较重要的有泾川县大岭上、南峪沟和桃山嘴,环县刘家岔、楼房子,庆阳县巨家塬,东乡县王家等遗址,以及镇原县姜家湾、寺沟口、黑土梁,泾川县牛角沟、合志沟,武山县鸳鸯镇,庄浪县双堡子、长尾沟,兰州市榆中县徒安村,肃北县霍勒扎德盖等文化遗存点。还须指出,1949年以后甘肃的旧石器时代考古不仅发现了大量遗址和石器,而且发现了人类化石。如1976年在泾川县的牛角沟,出土了一件完整的人类头盖骨,属地质时代的晚更新世,被命名为“平凉人”;1984年在武山县鸳鸯镇西南的骨头沟中,发现一件较完整的人类头盖骨,地质时代属晚更新世,21世纪初又在同一地点再度发现人类头骨及肋骨化石;1988年在庄浪县南朱店镇庄浪河西岸的长尾沟,发现一件人类头骨化石。这些发现,改变了以往甘肃旧石器时代考古“只见器物不见人”的缺憾局面,把甘肃省的史前文化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

        二、文化遗存举要

        现将甘肃境内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摘要说明如下:

        1. 泾川大岭上遗址

        遗址位于泾川县城东南约8公里处的太平乡梅家洼背后村,北距泾河6公里,海拔1386米。1976年发现,后曾多次进行过探采工作。这是甘肃境内最早发现的一处旧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也是迄今我国北方地区旧石器早期遗址中地理位置最靠西的一处。石器出自中更新世灰褐黄色粉沙质黏土夹古土壤条带中。这种古生土壤层是在比较温暖和稍湿润的森林草原或灌丛草原的生物气候环境下形成的。夹古土壤的存在,是黄土堆积过程中气候转化为暖湿的标志,说明该地区的人类活动正处于自然条件较为适宜的时期。

        石器地点有上下两处,之间的垂直距离约30米。上层地点共出石器11件,包括砍砸器3件、小尖状器3件、刮削器5件,时代较晚;下层地点共出石器23件,含砍砸器5件、大尖状器2件、刮削器3件,余者大都为粗制的石片、石块和石核,时代较早。原料多为石英岩,剥片均使用锤击法,都有转向打击产生的多面体石核。修理方法也多用锤击,两面加工的比例较高。早期石器中砍砸器数量多,器型也较大,有大尖状器,石器组合是粗大型的;晚期石器中砍砸器比例降低,已无大尖状器,而出现了小型尖状器,刮削器数量增多,器型较小而侧刃锋利,石器组合多为中小型,制作相对精细。早期的大尖状器制作很有特点,器形大,采用双向加工,两面修整,使之渐收分成尖状,工艺已较复杂。陕西蓝田人遗址所出大尖状器是蓝田人文化代表性器物之一,而泾川大岭上遗址所出大尖状器与之相近。这种器型在我国北方许多旧石器遗存如丁村文化、匼河文化、西侯度文化及三门峡市文化遗存点等,均有发现,应属同一文化谱系。

        大岭上遗址上、下两个文化层的关系,很值得进一步探讨。两个文化层石器的形制和风格,既有相同点又多相异之处;既含北京人文化因素,又具蓝田人文化成分。初步判断,这应是一种时代相近文化的交融型地方文化。若以下层言,时代距今60万年左右。泾川正处关中与河套的中间地带,距离陕西蓝田、山西丁村、宁夏水洞沟等着名的旧石器文化遗址都不很远,这里可能是华北古人类流动迁徙、文化交流传播的通联区域,故其文化面貌显示出某种复合性。

        2. 镇原姜家湾、寺沟口文化遗存点

        这是甘肃境内所发现的两处旧石器时代中期文化遗存。姜家湾属镇原县太平乡南塬村。遗存在姜家湾的东坡头,其地层剖面向上延伸,是一片与黄土塬相连的梁峁地带;向下距白垩系砂页岩的基底至少有30米,已被水库淤积物湮没。剖面下部是一层不太厚的微红色土状堆积物,与华北地区常见的红色土性质一致,而含化石与石器的灰白、灰绿色黏土层即在其下。1965年文物工作者在那里采得打制石器39件,包括杏仁状石核、龟背状刮削器、砍斫器和石球等,还有人工痕迹的鹿角1件及少量脊椎动物化石。

        寺沟口位于蒲河和茹河交汇处的沟沟村,在姜家湾以南约10公里,东北至西锋镇约20公里,属镇原县太平乡柳家嘴村。文物工作者在这里采集到打制石器9件,及一些脊椎动物化石。石器中修制较好的,有白色石英岩尖状刮削器和盘状器。

        姜家湾、寺沟口两地与石器伴出的脊椎动物化石,都属于同一层位,有披毛犀、似蒙古野马、真马(未定种)、扁角鹿(未定种)、鹿亚科(未定属种)、牛亚科(未定属种)等。从地层剖面情况及化石种属看,姜家湾与寺沟口文化遗存同山西襄汾丁村遗址的性质接近,应大体属同一时代,距今10万年~15万年。

        姜家湾文化遗存点所出石器中,有几件被专家们定为雕刻器,很值得关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考古学界认为雕刻器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工具,是用来制作艺术品的。后来人们发现这类器物的出现,可以上延至旧石器时代中期,甚至早期,在世界范围内的一些时代较早的莫斯特文化遗址中,即有较多的存在。以我国的情况而言,如属旧石器中期的周口店第15地点、辽宁喀左鸽子洞遗址、山西阳泉许家窑遗址,属于旧石器早期的贵州黔西观音洞遗址、北京中国猿人遗址等,都出土过雕刻器,北京中国猿人遗址所出多达113件。姜家湾石器规格都较小,以刮削器和小尖状器居多,这种包括多件雕刻器在内的细小石器组合,和北京中国猿人文化存在很大的共性。在我国北方许多旧石器文化遗存中,都能找到这种石器风格。这表明我国北方旧石器时代中期文化是平行发展的,文化类型比较一致,文化面貌隐示出和北京中国猿人文化存在源流关系,或至少能明显看出北京中国猿人文化的影响。此外,姜家湾文化遗存点和上述许多出土过雕刻器的遗址一样,并没有发现雕刻艺术品,认为雕刻器用以制作艺术品的旧说,是缺乏说服力的。雕刻器的实际用途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3. 环县刘家岔遗址

        旧石器时代晚期,中国境内的人类遗址空前增多,文化遗存点遍及全国各地,文化内涵也比以前大为丰富。甘肃境内也是如此。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众多遗址中,刘家岔遗址是省内最重要的一处,所出石器数量最多,类型最全,学界的研究也最深入。

        刘家岔地属环县虎洞乡龚家塬村,在环县城西南约35公里处,位于环江支流城西川的许北沟上游。甘肃省考古工作者于1977年发现,1978年进行了试掘。在离地表约20米处黄土底砾层上的杂色黏土中,发现了多达千余件石制品,其中属于第二步加工的有487件。伴出的脊椎动物化石十分丰富,经鉴定有披毛犀、河套大角鹿、普氏野马、普氏羚羊、原始牛、野驴、赤鹿,以及未定种的鸵鸟、鼢鼠、虎、大角鹿、扭角羊、猪等,计有14种。其中披毛犀、河套大角鹿、原始牛等,属已经灭绝的动物。

        与我国华北地区晚更新世一些典型动物群相比较,刘家岔的化石名单同内蒙古萨拉乌苏动物群最为接近。两地距离也不过百余公里,其自然环境均以稀树草原或灌丛草原为主,二者化石时代应大致相当。由刘家岔动物群所反映的自然景观推测,当时陇东地区气候要比现在寒冷而潮湿。那时黄土堆积已经很厚,塬面已开始被冲沟切割,峁塬与坡地有广阔的草场,沟谷洼地中有较多水域,面积大些的则形成浅湖和沼泽,是各种食草动物活跃的地带。山崖的灌丛中,也常有虎和野猪的踪影。这里距沙漠不远,鸵鸟也会不时出现。动物化石中以披毛犀和河套大角鹿数量最多,可以说明当时生态环境的特点。

        石器原料多为石英岩砾石,也有少量的燧石、硅质灰岩、脉石英等砾石。多数器物形体较小,器身较厚,加工颇精细。器类组合以尖状器和刮削器为主体,尤以刮削器所占比例较大,达85%。另外有雕刻器、砍砸器和石球等。尖状器数量仅次于刮削器,可分为鼻形、吻形、错向、歪头、薄身和小厚型等6种类型,大部分器形小巧,工艺细致,平均重量在10克左右。剥片以锤击法为主,也常用砸击法,第二步加工用石锤直接修整。仅发现几件有修理台面的标本,未见压制法等间接制作方式。

        制器多使用厚石片,以单面加工为主,一般多由劈裂面向背面修整,只有部分器物是由背面向劈裂面修整的。遗址中虽未出土典型的细石器工具,但制作十分精细的拇指盖状刮削器和锥状石核,被认为有可能是后来泾渭流域流行的细石器萌芽。石器中含20多件石球,这是旧石器时代晚期新出现的器型,反映了狩猎经济的发展和狩猎效率的提高。通过对石器形状、制作方法以及类型组合等因素的观察分析,刘家岔遗址和山西许家窑遗址在文化系统上存在密切关系。①但在时代上,刘家岔遗址要比许家窑遗址更晚一些,距今3万年~5万年。

        刘家岔遗址出土了一件鹿角器,值得注意。该器鹿角主支保留较长部分,作为手持之柄;眉支短,呈鸟喙状。故被称为“鹿角鹤嘴锄”。主支手持部位特别光滑,表明曾被长期使用过。这种类型的角器,在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出现较多②,一般把它视作一种原始农具。刘家岔遗址属旧石器时代晚期,狩猎业和采集业是社会经济形态的主体,原始农业尚未产生。所以,此时的鹿角器还不可能是农业生产工具,它只能用于采集业,即用以挖掘植物的块茎和根实。这类角器当然要比最原始的采掘工具——削尖的木棒要优越得多,从而采掘效率也会高得多。这也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当时的采集业仍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4. 环县楼房子遗址

        楼房子位于环县东南部曲子镇以西环江支流合道川的北岸,北距环县城约25公里,遗址地点在注入合道川的柏林沟二级阶地西部边缘上。1962年由甘肃省博物馆考古工作者发现,次年由西北大学地质系组织了发掘。阶地堆积物,主要由厚度不大的晚更新世黄土、黄土状沉积物,及其以下的河湖相沉积物组成。出土打制石器及有人工打击痕迹的石块近150件,骨器4件。

        遗址内采集到保存很好的哺乳动物化石近2000件,分属17个属种,有最后鬣狗、虎、披毛犀、野马、野驴、马(未定种)、猪(未定种)、加拿大马鹿、北京斑鹿、河套大角鹿、鹿(未定种)、普氏羚羊、恰克图转角羚羊、盘羊、原始牛、牛亚科、犬(未定属种)等,都是我国北方许多晚更新世化石点以及萨拉乌苏动物群中常见的类型。化石层的植物孢粉分析结果,草本及小灌木花粉占73%~90%,乔木植物花粉占4.3%~18%。这表明晚更新世萨拉乌苏时期,陇东地区植物以草本为主,除了草原和灌丛外也有乔木生长,气候的寒冷干燥程度并不十分严重。

        石器原料,主要是浅灰色和灰黑色的燧石、灰黑色和浅紫红色的石英岩状砂岩、灰色石英岩等。器类有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球形器以及石核、石片等。除少量石核和球形器稍大些外,规格一般都较小。总体上看加工较粗糙,成形程度较差。4件骨器均用碎骨加工修制,较好的两件一端都有铲形扁头,锐端系由骨表面向髓腔内侧打击成形。这类骨器可能用于挖掘或刮削。类似的骨制品,在时代早于楼房子遗址的山西许家窑遗址中也多有发现。楼房子遗址还出土有动物的烧骨,在石器及化石层的堆积物中存在炭渣和灰烬,表明其居民已经用火,并学会了熟食。

        楼房子遗址的文化内涵,与宁夏水洞沟遗址及山西许家窑遗址应属同一类型,时代要比许家窑遗址晚,但可能比水洞沟遗址和刘家岔遗址早一些。

        5. 东乡王家遗址

        王家村位于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以南约1.5公里处,1986年由甘肃省博物馆考古工作者发现。遗址剖面可分为三层,在中层淡灰色粉砂质黏土被压实的底部,发现有打制石器、烧骨、烧土及炭屑等物。经考察,确认该地层为古人类活动的遗址面,这种层位中的出土物具有更高的研究价值。土样经碳—14年代测定,距今为14490±150年,属旧石器时代末期,略晚于山顶洞人遗址。

        在已获得的石制材料中,有许多是打制不成功的碎片,形制较明显的有5件石片和2件刮削器。石片均系用锤击法打制的,长宽大致相当,器身小而薄,3件为角页岩制成,2件为白色石英岩制成。刮削器制作相当细致,一件为半月形,另一件定名为“小拇指状刮削器”,由近五边形的白色石英岩制成,长18.5毫米,宽17.7毫米,厚5.9毫米,重约2克,刃缘规整,修治精细,与山西峙峪遗址和环县刘家岔遗址所出的拇指盖状刮削器相似,而加工质量更高。

        王家遗址未经正式发掘,故没有古生物化石资料用以辅助深入研究,但从石器制作技术及用火情况等因素可以看出,该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较前已有显着进步。王家遗址的地理位置还提醒我们,对甘肃中部地区旧石器文化遗存,应给予更多的关注。王家遗址发现以前,   在庄浪县南湖镇双堡子和朱店镇长尾沟,即已有旧石器晚期文化遗存发现,在兰州市榆中县垲坪乡徒安村,也曾采集到多件打制石器。这些情况表明,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活动在甘肃中部地区已经有相当广泛的分布。

        6. 肃北霍勒扎德盖文化遗存点

        霍勒扎德盖属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明水乡,南距明水乡政府所在地约60公里,西距甘、新交界线约10公里,位处甘肃省的最西北部,是马鬃山北麓通向新疆、内蒙古,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交通要道。文化遗存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1989年发现。

        石器出自地表下约1米深的灰黄、灰白色中细砂层内,目前采集到的只有2件石片和1件石叶。石叶质地为白色火石,略呈长方形,长47.4毫米,宽25.1毫米,厚6.7毫米,重9.4克,形制规整,断面呈梯形,很有特色,和灵武水洞沟遗址发现的一些长石片形态相似。由于石叶发现前即已断为两截,一截脱落在原位置其下的不远处,另一截嵌存于原地层中,从而明确指示了这批器物的原生层位,为判断其时代提供了依据。两件石片系用石锤直接打制而成,台面都经过细致加工,一件质地为白色火石,一件为黑色角页岩。综合考察地层堆积状态和石器特征,研究者初步判断应属旧石器时代末期的遗物。

        霍勒扎德盖遗存点的文化内涵,目前还比较贫乏,石器类型和数量都不足以支持更深入的探讨,但其性质却无可置疑,意义更不容低估。因为该文化遗存点位处甘肃省最西北端,它的发现,使我们可以宣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不仅在甘肃的东部和中部,在甘肃西部地区也存在人类的活动。

        7. 泾川牛角沟、合志沟文化遗存点

        牛角沟属泾川县泾明乡白家塬村,位于县城以东约35公里处的泾河北岸,文化遗存点在东沟和牛角沟两条冲沟会合的三角地带。合志沟是泾川城泾河南岸的一条冲沟,文化遗存点处于冲沟的上段,北距县城约5公里。牛角沟化石与石器出土点的地层剖面,为马兰黄土下的灰褐色砂质黏土,其下为含古土壤的红色土。合志沟与牛角沟地层大致属同一类型,时代均属晚更新世。出土哺乳类动物化石有马(未定种)、鹿(未定种)、披毛犀、牛科、中华鼢鼠等,种类同刘家岔遗址相似,动物群性质与萨拉乌苏动物群尤其接近,绝对年代距今约5万年左右。

        牛角沟、合志沟共出打制石器和石制品88件,其中石器37件,石片39件,石核12件。原料以石英岩为主,其次是脉石英,均采自当地河流的砾石层。石核采用石锤直接打击技术,从多个台面打击而成;在39件石片中,锤击石片有25件,两极石片14件。虽未发现明显的修理台面工序,但石片中已有窄长而薄的标本,取片技术已具较高水平。石器分砍斫器、刮削器、尖状器和石球等类型,均用石锤直接打击技术加工制作。其中刮削器数量最多,凸刃、凹刃和直刃都有,是用形状不规则的石片修治而成,技术较粗糙,有些刃缘较厚。尖状器数量不多,也是以形状不规则石片为母型进行再加工,工艺相对细致些。石球只有1件,发现于合志沟,是用锤击法制成的石英岩砾石多面体,器身满布石锤打击的片疤,重968克,和陕西蓝田、山西丁村及匼河等遗址所出近似。

        最令人振奋的是在牛角沟发现了古人类化石,这是甘肃境内人类化石的首次面世。化石标本为一人类头盖骨,发现于1976年。出土于灰褐色砂质黏土层中,有打制石器与动物化石伴出,其生存年代大约在更新世晚期,化石虽已裂为多块,但各部位成分基本完整。标本呈淡褐色,有一定程度的石化。依其形状特征及各种测量数据判断,这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性个体,在人类进化序列系统上属于晚期智人。由于泾川县归平凉市管辖,故被称作“平凉人”。①

        在早期智人阶段,已有明显的地域性体质形态分化;到晚期智人阶段,人种分化已趋形成。平凉人显示出的体质形态,与蒙古人种相符,已接近现代人,属于形成中的蒙古人种。估算其时代,距今3万年~4万年。晚期智人化石在我国北方有多处发现,最着名的如北京山顶洞人、内蒙古河套人,在东北地区的发现地点尤其多。它们的人种特征都和北京中国猿人存在同源关系。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我国北方的人类分布范围,已由以华北为中心向西部和东北部扩展。平凉人的发现,填补了甘肃地区旧石器文化考古的空白环节,更有力地证明了陇原大地是早期人类活动的重要舞台,并把甘肃旧石器时代文化完全纳入我国北方旧石器时代考古文化系统之内,极大地开阔了甘肃史前文化研究的视野。

        8. 武山鸳鸯镇等文化遗存点

        鸳鸯镇在武山县城西北约15公里处,文化遗存点位于镇西南大林山下的一条大沟中。1984年地质工作者在晚更新世的杂色黏土地层内,发现一件人类头盖骨化石,包括基本完整的额骨、顶骨及一小部分颞骨,属一男性青年个体,学界把它称为“武山人”。依据测得的几组数据,经对比研究,知其体质形态与广西柳江人、广东马坝人较为接近,而和北京山顶洞人较为疏远。碳—14年代测定绝对年代为距今38400±500年,相当于晚更新世中期。也就是说,武山人比山顶洞人要早约两万年,它是目前甘肃境内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古人类遗骸,代表着比山顶洞人原始的早期蒙古人种类型。

        21世纪初,在同一地点又发现了一件人类头骨化石和一件肋骨化石,初步鉴定为一中年女性。与之伴出的有石球、尖状器等旧石器,材料目前尚未发表。此外,在庄浪县朱店镇长尾沟文化遗存点,出土过一件6岁~7岁儿童的额骨,测定时代距今27100±600年,属晚期智人,比“武山人”要进步,伴出有以刮削器为主的石器。以上这些古人类化石的发现,与前述泾川牛角沟“平凉人”化石的发现相呼应,表明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甘肃境内的古人类已不是个别地点的偶然存在,他们的活动踪迹越来越广泛地出现在自然环境较为优越的那些地带。

        三、群体生活

        旧石器时代是人类历史的开始,也是时间延续最长的一个发展阶段。尽管由于存在地理环境的差别,不同地区的早期人类因适应当地自然条件而形成各自的特性,但历史发展的宏观规律还是一致的。旧石器时代的人类,过着以近亲血缘关系组成单元的群体生活,以打制的石器、骨角器和木棒等为工具,靠采集植物果实、根茎和猎取野兽、鱼、鸟等为生,栖息于山崖之下及河流附近的洞窟,或在坡地上掘穴而居。天冷时,连缀动物皮毛着身御寒。从血缘家族到氏族,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结构在不断演化、进步,但生产和生活却一直是群体性的,除了血亲因素外,这也是幼年期人类生存的客观需要。那时的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个体行动难以有效地维系生命的安全,只有群体生活才能实施强有力的谋生手段,并保证人口繁衍。

        马克思说过:“要认识已经灭亡的动物物种的身体组织,研究遗骨的构造是重要的;要判别已经灭亡的社会经济形态,研究劳动手段的遗物,有相同的重要性。”①石器是原始人最主要的生产、生活用具。它们完好如初地保存至今,是我们了解那个时代的重要实物。早期人类智慧和能力的进步和提高,集中表现在石器类型的设计创新以及加工制作上。所以,研究原始社会史不仅用石器水平作为宏观划段的标志,也以石器特征作为分别文化区系的主要依据。

        考古学界一般把我国华北地区的旧石器遗存,分作两大文化系统:一是包括蓝田、匼河、三门峡、丁村等遗址在内的以大型石器为特征的“匼河—丁村系”;一是包括周口店第1地点和15地点、大荔、许家窑等遗址在内的以小型石器为特征的“北京人—峙峪系”。甘肃地区的旧石器文化,基本上归属于后一系统。石器原料大部分取自河床中的砾石,石质多为石英岩或脉石英。制作技术主要采用石锤击打法取片,以石片为毛坯再进行二次加工。大部分由剥离面向背部作单面修整,总体说工艺较粗糙,缺乏台面整治技术。以石片石器为主,罕见石叶。后期的石器制作较前期有较大进步,也使用交互打击法,可以制造出多种形式的刃背,尤其是一些小型刮削器,加工已趋精致。主要石器类型有尖状器、砍斫器、刮削器、雕刻器和石球。后两种器型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存中,是石器制作工艺有了显着提高之后的产品。

        和其他地区相比,甘肃地区出土的骨角器数量较少,楼房子遗址所出铲形骨器以及刘家岔遗址所出鹿角器,最具代表性。

        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食物的来源,可能主要依赖采集业。树上结的果实可以直接攀树摘取,或以木棒敲击;而埋在土中的一些含淀粉量较高的植物根茎、块实,则需要挖掘获得。尖状器尤其是大尖状器,即为使用最广泛的挖掘工具。骨角器中的大部分也是用于挖掘,如刘家岔所出鹿角鹤嘴锄,其挖掘的功能显而易见。

        旧石器时代中、晚期,随着人类制作、使用石器技术的增强,随着人类智慧的发展以及群体协作能力的提高,狩猎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肉类在人类食物中所占比重也随之增大。各种形制的刮削器就是用来解剖动物、刮皮切肉的;而砍斫器和石球,则是猎取、击杀动物的工具。特别是石球,这是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新出现的器类,它极大地延长了人类的手臂,具有相当强的杀伤力。在镇原的姜家湾、寺沟口、黑土梁,环县的刘家岔,泾川的合志沟等遗址和文化遗存点,都曾出土过形状十分一致的石球。直径较大的石球,可能用手臂直接投向狩猎对象;较小的石球,则可能与绳索配合使用。可以兜置石球以旋甩方式投掷的绳扣,被称作“飞石索”,现在世界上一些民族还在使用这种狩猎器具。技巧熟练的飞石投掷,可以有效地杀伤远距离的动物。

        那时的狩猎主要采用集体围猎的形式,若干个血缘群体联合起来,通过呐喊或用火,把惊吓的群兽驱至预定地带,让群兽在惶恐混乱中坠入陷阱、跌落危崖或被众力捕杀。更新世地质时代,甘肃东部和中部的生态环境以稀树草原和灌丛草原为基本景观,栖息着许多食草动物,它们是先民狩猎的主要对象。环县楼房子遗址所出动物化石,在200多个马鹿角和17个河套大角鹿的角中,约有20%~30%带有或长或短的角根,为非正常脱落;7个盘羊头和13个原始牛头,都只保存双角和后枕部,却没有一个带有脸骨及脑壳者,这都表明它们是被食用的猎获品。

        在许多遗址和文化遗存点,都发现有披毛犀的骨骼化石,如刘家岔遗址,众多披毛犀骨骼化石中包括相当数量的幼年个体,研究者认为那应当是食余的弃骨。发现“平凉人”的牛角沟文化遗存点,所出动物化石也以披毛犀为最多,故有学者称“平凉人”为“猎犀者”。甘肃境内旧石器时代后期的石器中,刮削器占绝对优势,那是经常、大量割剥兽体的实际需要所导致的,由此可见当时狩猎经济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些遗址和文化遗存点发现有灰烬、炭屑和烧骨,反映了甘肃境内旧石器时代居民用火的情况。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环县楼房子遗址。在有些动物的头骨、肢骨或角支化石上,呈现黑或焦黄的颜色,分明是经过了火烧。有一个披毛犀的头颅,其腭骨、上颌骨及部分颅底骨皆未保存,而保存下来的骨骼相当大的部分为黑色或焦黄色,显然,这只犀头是被烧烤食用的。在石器和动物化石堆积物中,还夹杂不少炭屑和灰烬,有的炭粒体积大到20毫米~30毫米。它们和石器伴存,应视为人们用火后的遗留物。

        学会用火,是人类进化历程中的一大飞跃。火不仅可以取暖,可以照明,可以驱赶野兽,更重要的是,用火乃熟食的先决条件。充足的肉食来源,再辅以烧烤的食用方式,大大提高了食物的质量,缩短了消化的过程,提供了更多的营养,这对于人类体质的增强和大脑的发育,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尚未掌握甘肃境内远古居民人工取火或保存火种的直接证据,但他们已在用火并开始熟食,却是不争的事实。甘肃地区的史前人类能够较早地进入以大地湾一期文化为标志的新石器时代,决非偶然。

        早期人类的居住情况,受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制约而各不相同。山中的窟穴,近水的溶洞,向阳的山坡,都可能成为原始人的栖居之处。但甘肃境内有关早期人类居住情况的资料十分贫乏,难以据之作出确切的表述。甘肃东部和中部的黄土高原,在旧石器时代早期还正处于形成过程中,但塬面已有相当高度,并且已经存在水流冲蚀现象。从泾川大岭上遗址看,石器出土地点距泾河河床的垂直高度约380米,表明人们的居处并未选在河岸台地,而是选在了黄土塬的顶部。人们利用塬面边缘流水长期冲蚀形成的一种被称作“崩”的断崖,向内掏穴而成居。那时的塬上想必有长流不歇的泉水,植物茂密,动物群活跃,所以人们无须为汲水而穴居于河岸,而宁可选择居住于采集、狩猎条件都较优越的塬顶。尽管这种居住方式极其原始而且不安全,水土流失加剧时崩崖便有坍塌的危险,但在当时那种生产力条件下,崩崖是黄土高原上惟一可以利用的天然地貌,那里不存在山洞和岩穴。崩崖也有它的优点:能有效地遮蔽风雨,空气通畅,外观比较隐蔽,不易遭受猛兽的侵袭。此外,崩崖下面积开阔,比洞穴要干燥畅亮得多,宜于食物的储藏。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甘肃境内古人类的居处多选择在河岸阶地,一则可能是塬上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异,二则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营造半地穴式居处不再是十分困难的事了。但河岸阶地并不选在河流下游的开阔处,而喜欢选在山大沟深的河流上游,如环县刘家岔遗址就是这样。这可能也是为地理条件所决定的。那一带临近沙漠,在山沟的坳平处居住比较隐蔽,既可以减少来势迅疾的风沙侵害,又能够远避猛兽的威胁。

        旧石器时代人类群体结构的发展规律,一般是由最初的原始群团,分解为若干规模较小的血缘家族。这种血缘家族通常包括男女老幼几辈十几口或二十几口人,它是各自栖居谋生的基本单位,被马克思称作是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①。血缘家族公社的出现,结束了直立人阶段“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②的乱婚状态,只允许同辈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在人类发展史上是一个巨大进步。我国古代广泛流传的兄妹成婚之类神话故事,就是上述血缘婚的反映。血缘家族是人类进入智人阶段后社会组织的基础,人们在这种比较稳定的群体组合中,过着采集和狩猎并重的生活,并逐渐形成了按性别和年龄区别的简单分工。青壮年男子多从事狩猎以及保护群体安全等活动,妇女负责采集、烹饪、缝纫以及承担育婴侍老等任务,老人和儿童则参加一些辅助性劳动。

        随着血缘家族的不断繁衍、裂变,血缘关系亲近、活动地域相邻的血缘家族,由于在生存斗争中经常合作,而逐渐连接形成氏族。在这个演变过程中,婚姻关系也由只限于同辈男女之间的血缘婚,进而发展为族外群婚。所谓族外群婚,也被称作“普纳鲁亚”结构,是人类进化至“新人”阶段的婚姻形态,即氏族内同辈女性要接纳另一氏族的同辈男性,成为他们共同的妻子;而本氏族同辈男性则须“嫁”到另一氏族中去,成为那个氏族同辈女性共同的丈夫。这种婚姻制度排除了同胞兄弟姊妹间的性关系,有利于后代的发育和人口的繁衍,无论从人类体质进化还是从社会结构升级的角度说,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氏族公社分母系和父系前后衔接的两个发展阶段。在族外群婚的制度下,人们仍然“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氏族是由妇女经营管理的,世系是按女性血统传递的,成年男子都是外氏族的人;另一方面,是时生产力低下,稳定的食物来源更依赖于妇女所从事的采集业。这两重因素决定了妇女在群体生活中的主导性和受尊敬的地位。所以,族外群婚体制下的社会形态是母系氏族公社。

        甘肃境内的远古居民无疑也经历了上述群体结构及婚姻性质的演化。旧石器时代后期甘肃境内人类文化遗存的数量剧增,分布面越来越广泛,有些地区还相当密集。这说明人口繁衍速度加快,血缘家族的数量与日俱增。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物质资料的生产,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没有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便不能为日益增长的人口提供必需品;而人口繁衍导致氏族制度的形成,又必然强化种族力量,提高群体的谋生技能。具备这种良性循环,人类才需要不断寻找新的活动地域,其居址的分布面也才能日趋扩大。

        综观上述诸方面的因素,可以大致判断,甘肃境内的先民,在经历了血缘家族向氏族公社的过渡期之后,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已进入新人阶段,母系氏族社会已初步形成。

        以上内容系《甘肃通史·先秦卷》(甘肃人民出版社20098月第1版)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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