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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社会时期的甘肃]新石器时代晚期
        来源:甘肃通史   作者: 祝中熹    发布时间: 2012/04/02    阅读次数:135

        新石器时代晚期

         

        甘肃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致时间,距今50004000年。这一时期生产工具的主体虽然仍是石器,但已经出现了红铜乃至青铜制品,渐渐进入铜石并用时代。

        石器中打制器已近绝迹,磨制工艺日趋精致,已能熟练使用锯切和钻孔技术。翻地松土类工具如石铲、石锄,收割类工具如穿孔的石刀、石镰和陶镰,谷类加工用具如石臼、石杵等,均已普遍而大量出现,农业已进入较发达的锄耕阶段。与此相应,畜牧业也有发展,渔猎技术继续提高。制陶工艺由手制向轮制演进,程序越来越细致,开始出现颇具规模的制陶作坊,彩绘风格朝繁缛华丽的方向发展。

        聚落规模比以前扩大,中心聚落更加突出。房屋已多为地面建筑,分间套合式房屋相当普及。中型房屋有的四五间甚至六七间组合在同一建筑结构之内,应是若干家庭组成的父系大家族的聚居处,单间小型房屋的使用已发生变化,成为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的住室。有些遗址中发现木料加工工具,这也间接地反映了建筑水平。

        墓葬方面也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存在土坑墓、洞室墓、石棺葬、瓮棺葬多种形式,仰身直肢葬、侧身屈肢葬、俯身葬、二次葬等因地而异。仍以单身葬为多,但也有多人合葬,成年男女的二人合葬墓已广泛出现。随葬品数量已有较大悬殊,有些墓葬随葬品显示了男女的分工,如男性随葬斧、锛、凿等工具,女性随葬纺轮。出现了陶祖,流行男性生殖崇拜。

        婚姻形式的变革,财富分配的渐趋集中,社会成员的分层转型,这一切都预示着原始社会正在走向消亡,以地缘群体代替血缘群体,以财富占有为核心的阶级代替以社会分工而产生的阶层,蒙昧渐行渐远,文明的脚步已姗姗而来。

        甘肃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以大地湾四期文化、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前期为代表。

        一、大地湾四期文化

        1. 文化面貌

        大地湾四期文化遗存,距今5500~4900年,在甘肃东部有较普遍的分布,重要遗址除大地湾外,有庆阳南佐、平凉侯家台、礼县高寺头、武都大李家坪、甘谷灰地儿、宁县阳坬、合水曹家沟、武山傅家门、天水师赵村四期与五期、西山坪四期与五期等,其中以大地湾遗址最为典型。大地湾遗址揭露面积1.4万多平方米,发现房址56座、灶址11座、窑址16座、窖穴及灰坑159个、墓葬15座,出土石、骨、陶器近3000件。聚落规模空前扩大,因人口增加,居处向山地发展,出现了大型中心建筑。

        大地湾遗址以第9区揭示的面貌比较全面。从已披露的文化内涵来看,石器有斧、刀、铲、锛、凿、纺轮、磨石等,皆为磨制,制作技术比中期有明显提高,小型器物普遍钻孔。有一种规格较大的梯形弧刃石斧,形制已接近后世的金属斧,还有两侧带缺口的石刀和呈半月形的石镰,这几种器型最具代表性。此外,陶质生产工具如陶刀、陶纺轮等,数量大为增多。骨器有锥、镞、针、笄等,种类有所减少,数量仅为早期骨器的27%,但制作比以前精致。陶窑的结构比较统一,都是横穴式,由长方形坑式火塘与圆形窑室两大部分组成。窑室面积有增大的趋势,出现了叶脉式火道,窑床的箅孔设置也更加合理,火力更为均匀。这一切说明此时的人们在制作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的水平、技艺、规模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陶器有泥质橙黄陶、泥质红陶、泥质灰陶和夹砂红褐陶、夹砂灰褐陶,以泥质橙黄陶所占比例最大。胎质较粗,仍为手制。常见器形有敛口钵、假圈足碗、形制多样的盆类器、平沿或喇叭口尖底瓶、矮颈或高细颈壶、各种形制的罐类器和口沿厚重的大型缸和瓮、四足鼎、束腰器座、扣碗形器盖等,以平底器为主,也有一定数量的尖底器和假圈足器。尖底瓶的重唇口多被平唇口取代,喇叭口已渐盛行。纹饰以绳纹为主,也流行附加堆纹,还使用线纹、刻画纹、弦纹、齿状压纹、镂空纹等。陶器上的附属物如耳、鋬等,明显增多。

        彩陶呈衰落趋势,同一时期的天水师赵村遗址彩陶比例约占16.37%,西山坪遗址约占6.3%,而大地湾四期遗址仅占2%~3%,F901大型房址内出土26件完整的和可复原的陶器,竟无一件彩陶。彩陶数量虽大减,彩陶纹样却在继续走向繁盛,对继起的马家窑彩陶风格产生了巨大影响,某些主体性纹饰如弧边三角纹、旋涡纹、网格纹等,都为马家窑文化所承袭。彩绘用黑、红、白三种色彩,以黑彩为主。彩陶多为橙黄陶的饮食器和盛水器,绘于器体外部的中上腹部和口颈部,喜用以圆点、圆圈、直线和弧线构成的各种几何纹,常见几种母题组合的连续图案;另有鲵鱼、蛙以及犬等动物形象,为数不多却富有魅力。少量器物有内彩,但图案简单。

        由于人口的增多,聚落在迅速扩大。大地湾遗址三期的聚落规模约4万多平方米,到四期已发展到约50万平方米。聚落内的房址当然也比以前诸期大为增多,形式以长方形和方形为主,地面起建,面积一般在20平方米左右。居住面平整,有的房间内设防潮性能良好的白灰面,有的用料礓石碴与细沙混合铺垫。柱洞的配置显示,房屋结构已相当复杂。室内通常立有较粗壮的顶梁柱,四面墙体有附壁柱,有的上部为四面坡式房顶,室内中部迎门处置灶台。房屋附近有形制较大的袋形窖穴,深度约在2米~3米间。容量可观的窖穴及陶缸、陶瓮、陶罐等大型储藏器的存在,说明农业的发达程度。主要农作物是稷和黍,庆阳南佐遗址还发现了稻米。大地湾四期遗址内普遍发现猪骨,有的灰坑中大量存在,反映了猪在家庭饲养中的地位。房址分布显示,此时已形成大型中心聚落。

        F405室内出土一件汉白玉质的环锤状器,通体磨光,中孔为銎,当为部落首领权杖之杖首,乃身份和威严的象征。遗存中还发现一件陶祖,泥质红陶,残长3.5厘米,径长约2.5厘米,仿器官实体而制。陶祖在文化考古学中被公认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表征。陶祖、权杖等实物出现,表明当时可能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阶段。此外,在这一时期的武山傅家门遗址,还发现一批以羊、猪和牛肩胛骨为材料的卜骨,骨身未加修饰,无钻无凿,但骨面有占卜时的灼痕和一些阴刻符号。这是目前所知我国时代最早的占卜用品,对于探讨史前社会的宗教理念以及占卜起源,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该遗址内还发现了一座长方形祭祀坑,长1.9米,宽1米,坑内埋有猪的头骨和彩陶等物,这是甘肃史前居民举行宗教祭祀活动最早的实物证明。此外,在许多遗址中出现的陶塑人形器、人头形器饰以及人面像、石雕人面等,也都可能和宗教活动有关。这一切都在昭示当时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所达到的高度。

        2. 大型建筑与地画

        大地湾四期文化中最受世人关注的,是第十区的房屋建筑。尤其是F901,其建筑规模,其修造技术,其蕴藏的社会信息,被认为代表了大地湾文化繁荣期的发展水平,故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第十区位于距五营河约1公里的山腰处,至河床的垂直高度约80米。F901为平地起建的一组建筑,以坐北朝南的长方形主室为中心,东西扩展出与主室通联的两个侧室,左右对称。主室两侧墙向后伸延,形成后室。主室前又有附属建筑和宽阔的场院,占地总面积达420平方米,实用面积约290平方米。“布局井然有序,主次分明,形成一个结构复杂严谨的建筑群体。”①

        这是迄今所知我国新石器时代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的房屋建筑,已初步具备了中国古典建筑前堂后室、两侧出厢房的传统格局。主室中轴线东西长16米,南北长8米,面积约128平方米。室内有两个顶梁的大木柱,16个附壁柱,1个角柱;紧贴东西墙外侧有室外柱6个:东侧2个,西侧4个。柱下皆置青石柱础,柱表有用草拌泥围抹的防火保护层。顶梁大柱位于主室中后处,左右对称,与前墙所开的两个旁门相对,两柱的中心点相距8.2米,柱洞内径达50厘米,由其承重能力也可见整体建筑之宏伟。为加固柱身以防其向南倾斜,又在每柱的南侧附立三个小支柱,以作辅撑。四壁为木骨泥墙,厚约45厘米,并不承重,只起隔断和封闭作用。建墙时先栽木柱,缚以竹片或树枝编成的篱笆,篱笆分层构筑,三大层中加有若干小层,目的是尽量强化墙体的维系结构。篱笆上涂抹草拌泥数层形成墙体,墙内壁表层施以料礓石烧制的原始水泥掺三分之二人工烧制的陶质轻骨料调成的灰浆,使墙壁坚硬而光滑。前后墙各附8根壁柱,柱径22厘米~23厘米,因前墙距中心大柱较远,承重要求较高,故其附壁柱比后墙附壁柱略粗。仅此一点,足见建筑设计用料之精细。左右两个中心大柱支撑主梁,前后墙附柱承接南北梁架,室外柱则承接两侧梁架。梁间铺列木椽,据房顶塌落的烧块堆积物显示出的椽痕可知,木椽有圆有方,痕宽约5厘米~10厘米,间距3厘米~5厘米。

        柱、梁、椽互相连接,组合成主室的木结构体系。主室开有5个门,室前南墙中部开一正门,内窄外宽,宽度105厘米~110厘米,门两侧墙壁特意加厚,达75厘米。门外设方形门垛,门道形成一条浅平的凹槽,与居住面相接处抹成规整的圆棱状。正门两侧东西对称,各开一旁门,东西墙的偏后部位各开一门,通向两侧室。室中部靠前与正门同处南北中轴线上有一灶台,圆形,直径2.51米~2.67米,中部凹陷,保存最好的部分高出居住面50厘米,顶端残存部分表皮外翻,可知原灶台上部是向外扩展而大于底部的。灶底原低于居住面,因草木灰层较厚而高出居住面许多,显然经过了较长时间的使用。和墙壁、柱表一样,灶台也有坚硬而光滑的表层面。

        门外两侧有厚16厘米~20厘米的草泥土墙,内包14个壁柱,用以支撑门篷。门篷正前方有东西长143厘米、南北宽25厘米的一片黄褐色烧土硬面,高出门篷地面约7厘米,并与室外路土相接,上面发现有薄层木炭灰,表明那里原有木质门槛。主室前面是平坦的路面,路面上有东西向横列的两排柱洞,西侧第二个柱洞旁有一个圆形小火塘,柱洞前有一排青石板。显然,这是一处附属于主室的有特殊用途的门前建筑。

        室内地面做工讲究,平整坚硬,呈光亮的青黑色,系用和四壁墙表质地相同的原浆敷面,尚可观察到施工时的抹痕。据测试,硬度相当于现代的100号矾土水泥砂浆地面,经用回弹仪检测,其抗压强度为每平方厘米120余公斤。历经5000年而坚平如初,堪称奇迹。现代水泥是1756年由英国人发明的,比F901地面所用晚了将近5000年。古罗马人曾将石灰与火山灰的混合物用于建筑,那也要比大地湾水泥晚2000多年。表层下是由15厘米~20厘米厚的砂粒、小石子及非天然材料组成的混合层,混合层下是厚10厘米~15厘米的核桃大小的草泥烧土块层,最下面是经夯实的平整的黄土地基。混合层中的非天然材料,是一种形状各异、长和直径在2厘米以下的青灰色烧结物,外表有一层光滑的釉质面,比石子轻,内多孔隙,建筑学上称之为“人造轻骨料”,系用当地随处可寻的料礓石经煅烧制成。居住面下铺垫这种材料,既能抗压,又可防潮保温,这是甘肃史前居民在建筑领域的一项了不起的发明。

        须特别指出的是,F901室内,出土了一组陶制量具,包括条形盘(容积约为264.3立方厘米)、铲形抄(容积约为2650.7立方厘米)、箕形器(容积约为5288.4立方厘米)、四把深腹罐(容积约为26082.1立方厘米)。它们的容积存在倍数关系:箕形器容积是铲形抄的2倍,铲形抄容积是条形盘的10倍,四把深腹罐容积约为铲形抄的10倍。同出的还有几件骨质匕形器,上面有等距离刻度。这是迄今发现的我国时代最早的度量器实物,为度量衡制度史书写了意义深远的第一页。它们的存在,还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也为判断F901的性质提供了深入思考的线索:除了其他的功能外,这里可能还是贮藏公用粮食并定期分配的场所。

        F901虽然在建造时极注意防火设施,但最终还是毁于火灾。这样一处规模宏伟、工程浩繁、施工精密的建筑群落,当然不会是一般的生活用房屋。室内出土的残存陶器形体多数较大,造型奇特,完全不同于那个时代的日用器皿。在F901周围近千平方米的范围内,未发现同期的房址,说明那里是一片可举行群体公共活动的广场。因此发掘者认为,F901“应是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公共活动场所,主要用于集会、祭祀或举行某种仪式,换言之,它是五营河沿岸仰韶晚期原始部落的公共活动中心—— 一座宏伟而庄严的部落会堂”① 。这种判断获得学术界的普遍认同。还需指出,这类大型中心建筑,不只是出现在大地湾遗址中,同期文化遗存如庆阳的南佐、礼县的高寺头,均发现占地数百平方米的宏大建筑。它们是部族群体社会生活发展到某一特定阶段的产物。

        大地湾四期文化遗存中,还有一座房址备受学术界重视,那就是位于遗址东南部第五区的F411,它因存有迄今所知我国年代最早的室内绘画作品而名显于世。此房也是平地起建,背山面河,方向为东偏北42度。主室长方形,长5.82米~5.9米,宽4.65米~4.74米。那幅着名的地画,就绘在靠近后墙的中部白灰居住面上。地画周围的居住面,皆有践踏日久造成的污迹,而地画处却相对洁净,显然是被特意保护的。

        地画用黑色颜料绘成,画面长约1.2米,宽约1.1米。上部画了3个人物,右边1人残损过甚,形象已难辨认;中间1人高约32.5厘米,宽约14厘米,头部模糊不清,似长发飘散状,肩部宽平,左臂向上弯曲至头部,右臂下垂,手持棍棒类器物,两腿交叉,作行走状;左边1人高约34厘米,宽约13厘米,头接近圆形,细颈,胸乳突出,腰腹较细,左肩低右肩高,左臂向上弯曲至头部,右臂下垂,手持棍棒类器物,两腿交叉作行走状。两人相距约18厘米。画面下部即人像下方约12厘米处,为一长方形框栏,长55厘米,宽14厘米~15厘米,框内有一字形摆放的两只动物,头皆左向,似有斑纹,多腿有尾。长方框的左侧略远处,有一反“丁”字形物。细审此物形状同上部人物的右下肢极为相似,故有学者认为此处应为画中第四个人物,只是颜料脱尽,残存了一只右下肢。该处有模糊的黑色颜料痕迹,说明这一推测是合理的。①

        画面描绘的是先民集体狩猎的场景,众猎手持棍棒驱赶猎物,使之落入陷阱;但绘画的目的却不是为了审美,而是基于生存斗争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宗教创作。这是史前社会最常见的交感巫术表现形式。原始人认为世间万物的运动变化,都受制于一种神秘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事物与事物之间是相互感应的,结果可以影响原因,通过模仿和再现,可以达到巫术施行者希望达到的目的。把这种交感巫术用于狩猎,是史前人类最盛行的做法。人们用绘画来模仿狩猎的成功,以求实际狩猎时再现这种成功,即用图形凝聚巫术的意念,以完成对现实生活的感应。从世界范围内说,许多古老的史前岩画,就是以群体狩猎为题材的,那大都是交感巫术观念下的产物。

        新石器时代晚期农业已进入较发达的锄耕阶段,农业已成为主体性经济形态,但狩猎活动仍是人们肉食的主要来源,狩猎业作为最重要的辅助经济,并未衰落。而且如前所述,甘肃东部地区那个时代的生态环境,又为狩猎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大地湾各期文化遗存中兽骨种类和数量的繁多,就是很好的说明。第五区F411房屋的使用者,很可能就是一个擅长狩猎的家族或氏族,他们在房内最显要部位绘制并加以保护的这幅地画,应当就是一件交感巫术的媒介,目的在于让画面的场景,感应现实生活中的狩猎结局。且不说它在美术史上的意义,仅就其对人类幼年期精神面貌的折射来说,也很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探索。 

        二、马家窑文化

        1. 时代、分期与范围

        马家窑文化是萌生于甘肃东、中部地区而深受大地湾文化影响的一支新石器晚期的土着文化,因最早发现于临洮县马家窑村而得名。1923年至1924年,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J.G.Andersson)受中国北洋政府之聘,任农商部矿政顾问。他在甘肃进行地质考察时,发现了马家窑史前文化遗址,并进行了发掘。当时安特生把这一类文化遗存称之为“甘肃仰韶文化”。这种认识影响很大,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学术界一直使用这一名称;即使在今天,也还有学者主张“马家窑文化是仰韶文化的一个地方分支”①。我国史前文化考古事业奠基人之一夏鼐先生,在1949年发表的《临洮寺洼山发掘记》一文中首次将之命名为“马家窑文化”。1961年出版的《新中国的考古收获》一书,正式把甘肃仰韶文化改称为马家窑文化,此名称遂被学术界普遍接受。

        据目前已发现的文化遗存分布面看,马家窑文化的地域范围相当广阔,东起甘肃泾川县,西至青海同德县,北入宁夏中卫县,南达四川汶川县,包括甘、宁、青境内黄河及其支流泾河、渭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和长江水系的西汉水、白龙江、岷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从马家窑文化早、中、晚三期遗存位置变化来看,可发现其分布地域在不断西移。最早的遗存多在渭河上游的天水、武山一带,后来河湟地区成为中心,最后延伸至河西走廊西部。

        马家窑文化的大致年代距今5000年~4000年,持续了千年左右。一般分为马家窑、半山、马厂三个类型,基本上代表了马家窑文化发展的前后三个阶段。大量考古发现证明,这三个类型之间存在承袭和递接关系,故也有学者主张称之为马家窑文化的马家窑期、半山期和马厂期。

        马家窑类型因首次发现于临洮马家窑而命名,年代距今5000年~4700年,主要分布在甘肃中南部和青海东北部,在甘肃东部泾、渭上游及西汉水、白龙江流域,宁夏南部地区,也有不少遗存。

        半山类型因首次发现于甘肃广河县半山而命名,年代距今4600年~4300年,主要分布在陇山以西的渭河上游,兰州附近的黄河沿岸到青海贵德盆地,黄河支流湟水、大夏河、洮河、庄浪河、祖厉河流域,以及河西走廊东部永昌、武威、古浪、景泰等地区。

        马厂类型因首次发现于青海民和县马厂塬而命名,年代距今4300年~4000年,分布范围和半山类型大体相同而更加向西伸延,已扩展至河西走廊西部玉门一带。

        马家窑文化与大地湾四期文化存在许多相近的因素,在时间上又正好前后衔接,故不少学者认为马家窑文化是由大地湾四期文化发展而来的。但如深入考察它们的文化母元,从总体上把握其文化内涵的种种特征,便不难发现这是两支差异显着的文化。所以,当大地湾四期文化彩陶已严重衰落的时候,而马家窑文化彩陶却正处于蓓蕾初绽的青春期。二者各有其发展规律,并非一种文化脉系的前后递接。应当说,马家窑文化是在大地湾文化强烈影响下成长起来的独立性较强的一种地域文化。

        马家窑文化虽然发现较早,但大量的考古发掘,却始于20世纪50年代。截至20世纪90年代,已发掘的重要遗址有东乡林家,临洮马家窑,广河地巴坪,兰州市青岗岔、关庙坪、花寨子、土谷台、白道沟坪、曹家嘴、王保保城,康乐边家林,永靖马家湾,永登蒋家坪,永昌鸳鸯池、毛家坪,天水市罗家沟、师赵村、西山坪,景泰张家台,还有青海省的乐都柳湾、同德宗日、大通上孙家、贵德尕马台、民和阳洼坡,以及宁夏的海原菜园村切刀把、曹洼和陕西省的陇县磨儿塬等。

        2. 文化面貌

        马家窑文化聚落一般选择在靠近水源而土壤发育良好的河岸阶地,规模大小不一,大者可达20多万平方米,小的仅有数千平方米。房屋多为浅半地穴式,也有平地起建的,房址平面有圆形、方形、长方形、吕字形以及双间和多间相套等多种形式。吕字形房屋是在方形主室的门外设一方形门斗,中间有过道与主室相通,这种建筑形式在大地湾文化中即已出现。方形和长方形房屋面积较大,通常在10平方米~50平方米之间。室内中部设圆形火塘,屋外附近多有储物之窖穴。如兰州市青岗岔遗址F1房址,长方形半地穴式,东西长7.4米,南北宽6.5米,面积约48平方米,东向开门,室中有高出地面10厘米的圆形火塘,室四周有8个柱洞,据柱洞可复原为长方形两面坡式房屋。永靖马家湾遗址的方形或圆形半地穴式建筑,面积一般在14平方米~16平方米之间,室内有圆形火塘,室中间有一大柱洞,四周或四角各有一柱洞,据柱洞可复原为方锥形四面坡式或圆锥形蒙古包式房屋。房顶可能先用木椽构架,铺以茅草,再在其上抹一层草拌泥。马家窑文化后期房屋已多为方形或长方形,圆形房屋已很少见。

        马家窑文化的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骨器次之,也有少量陶、蚌、角器,偶见铜器。石器多为磨制,形制规整,有刀、斧、锛、凿、镰、镞、纺轮、弹丸、网坠、研磨器、磨棒、臼、杵等。据东乡林家、天水师赵村和西山坪三处遗址统计,共出土各种质料的生产工具2584件。其中刀459件,占总量的17.76%;锛361件,占总量的13.97%;斧274件,占总量的10.62%。可见刀、锛、斧是当时的主要工具。尤其是刀,不仅数量可观,形制也多样,有长方形、半月形、凹背式、带柄式等。还出现两种质料相结合的复合式工具,如顶端缚木柄的石斧,骨槽内镶嵌薄石刃的刀等,都显示出生产工具制作水平的提高。石刃骨刀的制作工艺相当精细,用打磨光滑的兽骨做刀的基体,在一端竖向刻槽,然后将一侧磨成利刃的细石叶另一侧嵌入槽中,又用一种不知名的黑色黏合剂将石叶胶着固定。这种复合刀具最早出现在大地湾后期文化中,在马家窑文化中已很普遍,成为该文化颇具特色的标志性器物。

        值得特别提及的是,在东乡林家马家窑类型遗址的房址内,发现了一件青铜短刀(F2018)。青铜短刀刀长12.5厘米,宽2.4厘米,呈扁体长条形,表面平整,薄厚均匀,柄部短而刃部长,柄部有明显的安装木把痕迹,刀背与柄背连为一体,有一定弧度,刀尖圆钝微上翘,刃部平直,因长期使用而微凹。刀体系用两块陶范闭合浇铸而成,刀刃曾经轻微冷锻或戗磨。经鉴定为锡青铜,测估含锡量6%~10%,碳—14测年经校正年代为距今5000年左右,这是迄今所知我国发现的第一件青铜器,有学者称之为“中华第一刀”。该遗址所出炼铜碎碴表明,此刀铜料可能出自铜锡共生矿的冶熔,依赖于氧化共生矿石的还原,带有相当的偶然性和尝试性,尚处于青铜业的孕生期。① 但这是人们掌握青铜性能必须经历的一步,在社会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同时也说明,中国的青铜制作工艺,是中国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实践,探索、试验、改进而创造出来的,并非引自外域。在永登蒋家坪马厂类型遗址中,再次出土了青铜刀,形制较东乡林家所出刀有所改进,显示出我国早期青铜制作的持续发展。这些发现无可争辩地向世人宣告:甘肃是中国青铜工艺的故乡,如果把独步世界的华夏青铜业比喻作一棵参天大树的话,它古老的根须最先深扎在陇原大地的黄土层中。

        马家窑文化的制陶业空前发达,其后期的陶器数量位居我国史前文化诸类型之首。泥质陶和加砂陶都有,多呈橙黄色或砖红色。器类有盆、钵、瓶、壶、单耳罐、双耳罐、甑、勺、缸、瓮、带嘴锅,以及鼓、铃、埙等乐器,后期还出现了葫芦形罐、提梁罐、人面形壶、人像彩塑壶、斗形器等新器类。制作方式以泥条盘筑法为主,经慢轮修整,胎质细腻,器表多经抹、压、磨、刮等工序。夹砂陶器多饰斜行交错绳纹和附加堆纹,泥质陶器多施彩绘。在马家窑类型陶器中,有的器物上部为泥质陶,饰彩纹;下部为夹砂陶,饰绳纹。这种集两类陶质和两样纹饰的做法,是该类型陶器的一个突出特点。

        马家窑彩陶继承了大地湾文化后期的纹饰传统,绘技更加精细,图案个性鲜明,且内彩发达,形成了绚丽而又典雅的艺术风格。尤其是发展到半山类型时,彩陶比例骤然增大,占陶器总量的60%以上,最高的如广河地巴坪遗址,占到陶器总量的90%;纹饰也更加繁富,精致悦目的图案满布器表,工艺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早期多用黑彩,中期以后既使用纯黑彩,又多用黑、红二彩相间的绘法;除了绘在器物的口、颈、肩和上腹部外,还常在器内壁施彩,有些器物通体彩绘。主要纹样有漩涡纹、水波纹、弧边三角纹、锯齿纹、网格纹、垂弧纹、弦纹、平行线纹、贝形纹、叶纹、鸟纹、蛙纹、同心圆纹、舞蹈纹、葫芦形网纹、菱格纹、神人纹等,常见的布局方式是用多种纹样组合,以二方连续图案展开。已能利用转轮绘制同心圆纹、弦纹、平行线纹等线条单纯但线距很难把握的纹样。图案活泼多变而又不失规整秀丽,表现出娴熟的构图技巧。彩纹是在器物入窑前绘制的,烧成后附着牢固,不褪不脱。繁盛期的彩陶,器形匀称圆丰,器表细腻光洁,图案华丽,线条流畅。黑彩浓亮如漆,红彩郁艳似虹,充盈着美感。

        这一时期的彩陶器型饱满凝重,轮廓曲线柔和,重心降低,最大径在腹中部,高度与宽度大体相若,看上去雍容华贵。还流行一种鸟形壶,器体侧倾似鸟,腹部双耳以象两翼,一侧出扁而短的小鋬代表鸟尾,别有一番情趣。总体上说,器物造型与彩绘纹饰浑然一体。陶器已不仅是日常生活用品,也是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艺术品,被誉为华夏彩陶之冠。

        马家窑遗址中常有集中的制陶窑场,陶窑结构和规模都比大地湾后期文化有显着进步。天水师赵村遗址有一处保存较好的窑址,陶窑为横穴式,由火膛、窑室、窑箅三部分组成,窑室平面呈椭圆形,大径1.2米~1.4米,可容纳多件器物,已具备相当可观的生产量。陶窑的火道也有较大改进,多呈叶脉状展通,有的发展为三排九眼,故窑温能大大提高,保证了陶器的质量。制陶业的繁荣反映了农业的繁荣,“有着大量陶器的民族,必然有相当高的制陶业以及与此密切联系的发达的农业,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①。

        晚至马厂类型后期,彩陶工艺才开始呈现衰颓之势。彩陶数量骤减,器表很少打磨光亮,往往用施一层红色或紫红色陶衣的做法以掩盖器表的粗糙。代表性纹饰也有较大变化,以四大圆圈纹和变体神人纹为主,越到后期纹饰越趋简化,用笔也越粗率。

        纺织业在马家窑文化手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石质或陶质纺轮及骨针等工具,普遍发现而且数量众多。如东乡林家遗址即出土纺轮58件,骨针236件。陶质纺轮大小一致,规整匀称,有的还装饰各种几何形花纹。骨针最长的达13.5厘米,短的2.4厘米,均精工制作。遗址中还首次发现大麻籽,当时麻纤维是主要纺织原料。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然闹村马家窑类型墓葬中,紧靠死者的陶器上印有纺织物痕迹,纹理清晰,线条均匀,反映了当时的纺织水平。

        马家窑文化时期的居民过着较稳固的定居生活,经济形态以农业为主,种植粟、黍、麻等作物,渔猎为辅。永昌鸳鸯池遗址M134出土一件大陶瓮,所盛粟按瓮之容积计算可达66.9公斤。在其他遗址中也多见粟的储存,如东乡林家遗址的H19,是一个典型的袋状窖穴,穴深2米,底径2.5米,穴内堆积大量已炭化的稷粒和秸秆,还有稷的穗头被捆成小把,整齐地堆放在一起,积厚达0.5米,据估算,窖中存稷量约为2立方米。这说明粟是当时居民的主要食粮,也反映了农业所达到的水平。陶器中大型储藏器的空前增多,也告诉我们农作物收获量提高的事实。除了稷以外,有些遗址中还发现黍和黍秸,这是仅次于稷的另一种农作物。种植的大麻,其纤维用来纺线织布,麻籽则作为油料直接食用。

        家畜有猪、狗、牛、羊、鸡等,以猪为主。生产工具中石镞、骨镞、石弹丸、陶弹丸等普遍而大量的存在,表明狩猎业仍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狩猎对象主要为鹿、野猪、羚羊、田鼠、河狸等,此外也捕食鱼类。

        公共墓地多与居住地相邻,墓葬排列不甚规则,有长方形和方形的竖穴土坑墓,有瓮棺葬,还出现了石棺墓和土洞墓。土坑墓最多,一般为圆角长方形。土洞墓多有长方形或梯形墓道,墓门用木棍或石板封闭,平面呈凸字形。墓向有北或西北,东或东南多种形式,有些墓内设二层台。葬具有木棺椁、木垫板和石棺、瓮棺等。木棺有长方形、梯形、吊头形和独木棺等多种形制;石棺是用大小不一的长条形石板围砌而成,但无底板;也有在墓四壁砌石板形成石椁,而将木棺置于其中的套合形式;还有火葬墓,葬具和死者同时被焚烧。葬式有仰身直肢葬、侧身屈肢葬、俯身葬和二次葬。早期有些遗址还存在同性合葬、多人合葬以及母亲与子女合葬的习俗,表明一夫一妻制还没有在葬俗中得到确立。晚期才出现成年男女合葬墓。还存在一种十分特殊的同棺叠压葬,即在同一棺木内人骨架上下叠压在一起,中间不置间隔物。

        随葬品以陶器为大宗,主要为生活用具、工具和装饰品,少数墓随葬粮食及猪、狗、羊等家畜。男性多随葬石斧、石锛、石凿等工具,女性多随葬日用陶器及纺轮等,反映出男女分工已成社会性模式。随葬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差别,越到晚期差别越明显,有的墓葬随葬品多达90多件,有的墓一无所有。随葬陶器置于棺或椁内的头端或足端,装饰品则多放置在死者颈部、胸前、手腕和足踝处,显示了当时人们佩带装饰品的部位和方式。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马厂类型墓葬中,已存在人殉现象,人们的社会关系开始发生质的变化。

        马家窑居民自我美化的意识已十分强烈,各遗址出土装饰品的数量和种类,均远远超过以往的时代。据东乡林家、天水师赵村和西山坪、青海民和和阳洼坡等遗址统计,共出土用石、骨、陶、蚌等质料制成的各种装饰品4418件,有笄、环、镯、指环、珠、坠、臂饰、钻孔石饰、绿松石饰、穿孔牙饰、蚌壳饰等。其中陶环数量最多。柳湾、土谷台、鸳鸯池、花寨子、地巴坪等遗址的统计数字更为惊人,共出土装饰品29767件。装饰品种类和数量的空前增多,其制作工艺的空前精细,反映了马家窑居民审美意识及艺术想象力的提高,这是精神生活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而丰富的表现。

        马家窑文化遗存中出土数量可观的陶质乐器,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如陶鼓、陶铃、陶埙等,不仅造型优美,制作精致,而且饰彩绘,说明了当时人们对音乐艺术的喜爱。在古代音乐史上,这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马家窑文化遗存所展示的社会进步程度,达到了甘肃地区进入青铜时代之前的最高水平。综观以上各方面,可以初步作出这样的判断:马家窑文化已开始了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至少发展到晚期即马厂类型时,对偶家庭已相当稳固,父系氏族社会基本确立。以农业与畜牧业相结合的经济形态为基础,又以灿烂的彩陶艺术为其文化特征的马家窑文化,在跨时千年的演进历程中,分布地域日渐扩大,显示了甘肃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发展的趋同性。 

        三、早期齐家文化

        1. 地域范围与文化渊源

        齐家文化最早是由瑞典考古学家安特生1924年在甘肃洮河流域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的,因首见于广河县齐家坪而得名。当时安特生对齐家文化的性质和时代,作出了完全错误的判断。他认为齐家文化是甘肃境内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源头。在其名着《甘肃考古记》中,他把甘肃远古文化分为六期,齐家文化被列在首位。1945年夏鼐先生主持发掘广河县阳洼湾齐家文化墓葬,于填土中发现了马家窑文化的彩陶片,这便在层位上明确了马家窑文化与齐家文化的早晚关系,安特生的错误开始得到纠正。时至今日,考古实践已经基本理清了甘、青地区史前文化发展的时间顺序,确认齐家文化是马家窑文化之后而早于甘、青地区诸青铜文化的一支土着文化。经碳—14测定,其绝对年代为距今4200年~3800年。

        齐家文化分布相当宽广,东起泾、渭流域,西至河西走廊东部及青海省的湟水流域,北涉宁夏南部和内蒙古的阿拉善左旗,南达白龙江流域。渭河上游、洮河和湟水中下游是其中心区域。齐家文化遗址已发现了1100多处,其中在甘肃境内的约有650处。已发掘的重要遗址有永靖县大何庄、秦魏家、张家嘴、姬家川,广河县齐家坪、阳洼湾,武威市皇娘娘台、海藏寺,天水市师赵村、七里墩、西山坪,秦安县寺嘴坪,武山县傅家门,灵台县桥村,兰州市青岗岔,宁夏固原海家湾、西吉兴隆镇,青海省大通上孙家、乐都柳湾、贵南尕马台、西宁沈那等。

        齐家文化分布东西约有800多公里的跨度,必然存在一些地区性差异,故学界将之分为东、中、西三区。东区包括甘肃东境的泾水、渭水和西汉水流域,中区包括甘肃中部的黄河及其支流洮河、大夏河流域,西区包括青海东境的黄河及其支流湟水流域和河西走廊。依据不同地域所显示文化面貌的差异,学术界又把齐家文化分为五个类型,即东区的师赵村类型和七里墩类型,中区的秦魏家类型,西区的皇娘娘台类型和柳湾类型。总的看来,东部遗存时代早于西部遗存。

        关于齐家文化的源头,目前考古学家还在探讨中,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有两种影响较大的看法:一种主张齐家文化是由常山下层文化发展起来的。常山下层文化是1979年发现于陇东镇原县常山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其内涵既不同于客省庄二期文化①, 也不同于典型的齐家文化。代表性器物尚含大地湾文化后期的余韵,但又可以看到后来在齐家文化中出现的一些因素,如双耳罐和大耳罐的器型与装饰风格。有些遗址住室呈露白灰面,那正是齐家文化的突出特征。大地湾遗址的最上层即常山下层文化,既然它同时含有大地湾文化和齐家文化的成分,那就可以把它看作大地湾文化向齐家文化演变的过渡环节。另一种认为齐家文化是马家窑文化的继续发展。马家窑文化的最后阶段马厂类型分化为两支:一支向西发展为四坝文化,另一支向东发展演变为齐家文化。青海柳湾墓地存在齐家文化叠压或打破马厂类型的地层关系,墓葬形制和葬具、葬式以及陶器的组合与器形、纹饰,也都显示出齐家文化对马厂类型的承接。齐家文化代表性器物双大耳罐和高领双耳罐,在马厂类型后期已能见到其雏形。

        其实,以上两种意见不存在根本分歧,彼此的论点、论据可以相容而会通。以渭水流域为中心的大地湾后期文化,和以洮河流域为中心的马家窑文化,本来就存在相互渗透的关系;常山下层文化是一种深受客省庄二期文化影响的过渡性文化,应视为大地湾文化的衰落期。当马家窖文化马厂类型东向发展的时候,二者很快便相互融合,育生了齐家文化。

            甘肃东部地区大地湾文化之后到齐家文化之前这一阶段,文化面貌是比较模糊的,常被提到的除了常山下层文化外,还有客省庄二期文化和菜园文化。从泾河上游地区考古普查情况来看,常山下层文化虽受客省庄二期文化的影响,但在地域分布上二者有大致明确的界限,客省庄二期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泾河南岸,而常山下层文化遗存则主要分布在泾河北岸,而且愈靠西愈多。至于菜园文化,有学者指出,它同常山下层文化“面貌颇多一致,原本就可称为一种文化”①。多种内涵近似的小文化,在不太长的时段内并存于范围不太大的地域中,这种现象正是某一大文化发生变异演进的过渡形态。

        2. 文化面貌

        齐家文化的群体居址,和马家窑文化一样,通常都选择在河流两岸发育较好的台地上。聚落规模大小不一,皇娘娘台遗址面积为12.5万平方米,属于较大的类型,有的小聚落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聚落内有房址、窖穴、陶窑、墓葬,有的还存在砾石镶筑而成用于祭祀的“石圆圈”。房屋建筑仍以半地穴式为主,但地面起建的形式较前大增。样式有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多边形、凸字形等,以方形和长方形居多。房址的居住面和四壁的近底部,大都抹有一层防潮的白灰面,这是一种用石灰、沙子和料礓石粉末混合构成的涂料,实为大地湾遗址原始水泥的简约化和普及化。白灰面平整光洁,坚固美观,是齐家文化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一项标志性技术举措。室内正中一般都有圆形灶膛,门道多向南。

        天水市师赵村齐家文化遗址发现房址26座,是一处规模较大且保存完整的建筑群。房间面积在6平方米左右,大些的也不超过10平方米,都是普通的小家庭居室。也有个别较特殊的建筑,如F14,长方形房屋的两长侧墙壁曲折,形成里外套间结构,居住面铺白灰硬面,里间中央设灶台。又如永靖县大何庄遗址F7,是一座平面呈方形的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室内铺白灰硬面,中央设高出居住面约3.6厘米的圆形火膛,门南向,门前有外突的出入口。地穴较浅,四隅立4根粗大的木柱支撑屋顶,穴周另有排列整齐的柱洞,穴壁与外围之间有11.4米宽的空间,这段地面不涂白灰,但平整坚实,显然经过了长期踩踏,表明这是一座四周有回廊的房屋。此类规格较大、结构相对复杂的建筑,可能为氏族首领一类人物的住处。甘肃地区的史前文化向来有擅长建筑的传统,齐家文化继承发展了这一传统。

        房屋附近多有储存粮食或其他物品的窖穴,如师赵村遗址26座房子即配有17个窖穴。窖穴壁面经修整,形制与马家窑文化窖穴基本相同,包括口大底小的锅形、口小底大的袋形和口底等大的桶形三种。聚落布局及陶窑、窖穴的存在,表明齐家文化居民和马家窑文化居民一样,过着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形态的稳固定居生活。许多遗址普遍发现了炭化粟粒,说明粟是当时的主要农作物。家庭饲养业除了传统家畜如猪、羊、牛、狗、鸡之外,已开始了马和驴的驯养。但家畜饲养仍以猪为主要对象,师赵村遗址的猪骨占兽骨总量的85%,大何庄遗址占73%。墓葬中也流行以猪的头骨和下颌骨随葬的习俗。猪的大量饲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的繁盛。狩猎业在经济生活中继续占重要地位,各遗址中都有数量众多的石镞和骨镞出土。

        齐家文化生产工具仍以磨制石器为主,骨器次之。有的遗址还发现有细石器,也使用少量打制石器如刮削器和盘状器。石器用料硬度较高,晚期工具比早期制作精细,器形规整,通体磨光,类型也有所增多。石器主要有镰、锛、铲、刀、斧、镞、刮削器、磨盘、磨棒等。石刀很有特色,多呈长方形或椭圆形,有穿孔,磨光。石斧有的两侧带肩,便于手握;有的可以装柄,成为复合工具。

        骨器主要有铲、锥、匕、针、镞等,骨铲多用动物的下颌骨或肩胛骨制成,刃宽而锋利,数量较多,是效率颇高的农作工具。广河县齐家坪遗址出土了一些骨叉,大部分三齿,制作精巧,打磨光滑,应当是一种食具;还出土一柄牛肩胛骨做的骨锄,并用动物肢骨镶配为锄柄。骨器制作有了更多的创意。

        在磨制石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治玉业,是齐家文化的一大特色。据武威市海藏寺、皇娘娘台,天水市师赵村等遗址统计,出土玉器多达2997件①,可知社会对玉器之需求。器类有斧、锛、凿、钺、刀、环、佩、镯、璧、琮、璜、联璧璜等,虽大都平素无纹,但内涵已颇丰富,包括工具、武器、仪卫器、祭器和佩饰器,古代玉器拥有的功能皆已具备。海藏寺遗址和多类玉器同出的有玉器毛坯、半成品和边角料,其中一块玉板上还留着清晰的切割痕,由此可推知这里是一处治玉场所,证明齐家文化玉器为当地生产,非来自外域。齐家文化治玉业总体说尚处模仿、学习阶段,技术未臻成熟,但已具有相当规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玉仪卫器和玉礼器的出现,反映了政治、文化生活的进步程度,标志着齐家文化已走近文明的大门。

        齐家文化遗存中较普遍地存在铜器。前文言及,我国的冶铜业是从甘肃地区开始的,马家窑文化拉开了铜器制作的序幕,至齐家文化已开始渐入青铜时代。齐家文化是目前所知我国惟一经历了制铜工艺从红铜向青铜发展的考古学文化。铜器种类已十分丰富,工具和武器类有刀、锥、斧、镰、凿、钻、匕、矛等,生活用具和饰品类有镜、钗、镯、钏、耳环、指环、鼻环、臂筒,以及各种泡饰。红铜和青铜并存,红铜冶炼与制作已趋于成熟。青铜中包括砷青铜、铅青铜、锡青铜和铅锡青铜,以砷青铜和铅青铜居多。迄今尚未发现容器,表明青铜冶铸仍处于早期阶段。但当时对合金已有了初步认识,不再单纯依赖铜的氧化共生矿还原来取得青铜。过去曾流行一种观点,认为西方早期青铜都是砷青铜,然后才慢慢出现锡青铜,而我国从一开始就是锡青铜。齐家文化的青铜遗物否定了这种说法,砷青铜占了很大比例,显示出我国早期铜合金产生的规律和世界其他地区是一致的。

        从制作方式上说,齐家文化铜器生产,锻制法与铸制法都被采用,并且已掌握了简单的合范技术。齐家坪出土的空首斧,长约15厘米,器身厚重,刃部锋利,斧首为沿边加厚的空心銎,可以装柄,两侧銎沿下设一对小突钮,供施绳索或革条以固柄,合范铸制技术已颇具水平。齐家文化遗存中还多见骨柄铜刀和骨柄铜锥,这种铜骨复合工具很明显是大地湾文化、马家窑文化骨、石复合工具在铜器时代的新发展。

        齐家文化青铜器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铜镜,在许多遗址中都有发现。最早出土于齐家坪石祭台遗址墓葬内的一面铜镜,直径只有6厘米,背面光素无纹,中心铸有半环状钮。最规整的一面齐家文化铜镜出自临夏,径长14.6厘米,背钮圆厚,纹饰繁丽,以钮为中心的两周凸弦纹形成两个同心的纹饰圈,内圈饰13角星纹,外圈饰16角星纹,以平行斜线纹为地,线条细密,图案严整。已有学者指出,这种纹饰和殷墟出土的商镜纹饰相似,二者存在一定联系,齐家文化“形成了中国铜镜的早期传统,然后才扩展到国内各地”①。齐家文化铜镜的面世,一下子把我国铜镜历史提到了公元前2000多年,这和传说中黄帝铸镜的时代大致相当。

        齐家文化制陶业十分发达,各遗址普遍出土大量陶器,粗略计算总量在3000件以上。天水市师赵村遗址发现横穴式陶窑3座,同在一处,系同时使用,这不仅说明了当时陶器生产的规模,也显示出制陶专业化程度的增强。现实生活对陶器的大量需要,导致规模化生产的制陶作坊以及与此相应的专业化工匠队伍的出现。齐家文化陶器种类繁多,造型和纹饰都具有鲜明的特色。有泥质红陶、橙黄陶、灰陶和夹砂红陶,陶质细腻,陶色纯正,前期多为手制,后期轮制渐多。器表常施一层白色陶衣,纹饰以篮纹和绳纹为主,其次是弦纹、划纹和附加堆纹。大多为素陶,有少量彩陶,多为罐类,喜用红褐彩和黑彩,常见纹样为菱形网纹、方格网纹、宽带纹、蝶形纹、蕉叶纹和各种形式的三角纹。线条简明,图案疏朗。器类以平底器为主,次为三足器和圈足器,小型器物较多,有罐、盆、碗、豆、鬲、甑、壶、尊、瓮、盉、斝、纺轮、乐铃及一些仿动物形器等。罐的形制多样化,大都有发达的颈部和显着的棱角,其中以双大耳罐和侈口高领双耳罐最具代表性。以人像和鸟、羊、狗等动物形象为题材的小型捏塑,姿态生动,为齐家文化陶器的特色之一。

        齐家文化遗存中出土了大量陶、石质的纺轮和骨针,反映了家庭纺织业的普及。永靖县大何庄和秦魏家遗址的墓葬中,人骨架和随葬陶器上发现有清晰的布纹痕迹,线缕似为麻质。临洮县冯家坪遗址曾出土过一件红陶二联罐,腹部刻饰6条蚕纹,与甲骨文中“蚕”字非常相似,有学者由其形态推想是家养蚕。联系有的遗址存在线缕细密的纺织物痕迹思考,齐家文化居民已掌握丝纺技术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齐家文化墓葬已发掘的约有1000余座,大都成排成片,组合成氏族公共墓地,规模因聚落不同而大小不一。墓式以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为主,也有少量圆坑墓和凸字形土洞墓,墓坑有的平行排列,有的按竖条式排列,有的组合成块状。个别墓有葬具,如长方形木棺、独木棺、垫板等。分单人葬与合葬两类,葬式多样,包括仰身直肢葬、侧身葬、俯身葬、屈肢葬、二次葬和瓮棺葬等,墓向以西或西北居多。合葬墓中又有成年男女合葬、成人与儿童或婴儿合葬、多人合葬等形式。与以前的古文化相比,二次葬显着减少,男女成人合葬墓显着增多,如秦魏家遗址24座合葬墓中,有16座是年龄相当的成年男女合葬墓。通常都有随葬品,以陶器为主,也随葬石器、骨器、铜器和玉器,用猪下颌骨作葬品的习俗也较普遍。部分墓葬出现人殉,晚期更加流行。

        齐家文化遗存中有一种“石圆圈”,非常引人注目。永靖县大何庄与秦魏家两处遗址,共发现石圆圈6处,皆用天然的扁平砾石筑成,直径在4米左右,附近出土有牛、羊骨骼和卜骨,显系祭祀场所。在天水市西山坪遗址中,也发现过圆形祭祀坑,坑底有猪骨架5具,作“丅”形排列,经鉴定,皆为312个月的幼猪,乃宰杀后埋入坑内的祭品。当时还盛行占卜,武威市皇娘娘台和秦魏家等遗址中共发现70余块卜骨,羊肩胛骨最多,牛与鹿的肩胛骨次之,不钻不凿,只有灼痕。

        3. 社会发展阶段

        农作工具的改进,陶器的大量存在,以及制陶专业化的增强,细密布纹的发现,马匹驯养的开始,铜质器物的广泛使用,治玉业的空前发达,都昭示着齐家文化生产力已达到新的高度。和马家窑文化相比,农业、饲养业和家庭手工业都有长足的进步,开始进入青铜时代的齐家文化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齐家文化的社会内部结构,在墓葬中得到明确的显示。二次葬明显减少,意味着氏族间婚姻关系中归葬制的衰落,群婚与对偶婚习俗已渐成历史陈迹;而成年男女合葬墓已经普遍出现,数量越来越多,与居址中各有灶膛的小面积房屋大量存在的状况相呼应,标志着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已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在许多成年男女合葬墓中,男性居正位,仰身直肢;女性处左方,侧身屈肢,面向男性。皇娘娘台墓地还发现3座一男两女的成人合葬墓,均为男性仰身直肢居中,二女侧身屈肢分处左右,面向男性,丰富的随葬品全集中在男性身边。显然,男主女属的夫权制度已经确立。恩格斯曾经指出:“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①夫权的确立意味着父系家长制的确立,而父系家长制就是以族内贫富分化和一部分人被奴役为基础的。

        齐家文化墓葬规格的差别及随葬品的悬殊,都强烈地反映着贫富分化。大的墓葬已有墓室和墓道,墓道长达4.2米,随葬品丰富,甚至有绿松石一类珍贵饰品;而小的墓葬,坑长仅1.5米,没有任何随葬品。秦魏家墓地中,有的墓随葬猪下颌骨多达86块,而多数墓连1块也没有;皇娘娘台墓地中,有的墓随葬玉器多达83件,而多数墓不见随葬玉器。如此显着的贫富分化,说明社会剩余产品已开始向少数人集中,他们是部落和氏族首领、家族长以及围绕在他们周围的祭司、巫师一类人物。在对氏族公社的长期管理过程中,在领导生产、组织狩猎、指挥作战、主持祭祀等事务中,这些人不仅树立起号令群体的威严,并且掌握了对公社剩余产品的支配权。随着共同体财富积累的增多,随着私有化趋势在氏族公社体制内萌生发育,上述权力层对公社事务和公社财富的控制也在不断强化,其私人占有欲也在不断膨胀。他们在以各种手段侵占集体财富的同时,与群体的关系逐渐演变为压制与被压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他们手中权力的本质,也便由部族公共事务的需要,转化为维护权力层利益的需要。贵族阶级就是这样产生的。

        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族体结构中血缘纽带的意义和作用日趋淡化,而阶级层序的内容逐渐形成。贵族们不仅利用控制公社的权力剥削公社成员的劳动,侵吞集体财富,还要为自己的生活与行动安排一批服务人员,以供他们驱使,于是便出现了附属于权力集团的卫士、仆役阶层。这个阶层的成员最初来自战俘,贵族们握有对他们的生杀之权,他们是原始人殉现象的牺牲者。齐家文化中人殉已不罕见。齐家坪墓地就发现过8人和13人同坑的合葬墓,墓主为男性,居中,仰身直肢,其旁合葬者的骨架有头无身或有身无头。该墓地还存在三四个头骨埋于一坑的现象。这些非正常死亡的人,或为墓主的殉人,或为祭祀的人牲。天水西山坪遗址存在一些殉葬坑,如其中的M13,圆形,口径1.4米,深0.5米,坑内埋人骨架9具,上下叠压或交错排列,经鉴定均为青壮年男性,他们很可能就是用作人殉或人祭的牺牲品。这些现象,无可争辩地说明了被奴役群体的存在。军事民主制时代战争和人殉人祭的盛行,是有内在联系的,都意味着贵族特权的发育过程必然伴随着被压迫、被奴役社会阶层的形成。

        权力靠制度来保障和巩固,所以,和贵族阶级成长同步进行的,是所谓“礼制”的萌生。早期的贵族礼制集中表现在祭祀活动中,因为贵族阶级的统治权是原始社会族权的伸延,族权与神权的结合是统治的根基,而祭祀则是把族权、政权与神权融为一体的最高形式。祭祀活动孕育着文明社会的礼教制度和王权政体。齐家文化某些遗址中出现的“石圆圈”和祭祀坑,是当时存在大型祭祀活动的物质见证,表明尊奉神灵的宗教行为已经制度化、规范化。结合了族权的神权是虚无的,需要以某种形式将它物化;也就是说,贵族集团的精神意念,需要有神圣的载体;人与神的思想交流,需要物质性的中介。于是便出现了礼器,礼器和礼制相伴而生。最初的礼器,直接就是祭器,它承担的就是上述精神载体的任务。

        在青铜器物尚未主导贵族社会风尚之前,玉器是最重要的礼器。齐家文化开西北地区用玉风习之先,其用玉传统被周文化所继承;周代关于玉礼器的一整套神秘理念,其精神种子是由齐家文化最先播撒的。齐家文化玉器中,除了璧、琮这类祭器外,还有一些刀斧类器物。有一种做工精细、色泽亮丽的玉钺,钺体较薄,刃部完整无缺,显然不是实用工具或武器,应当是一种仪卫器。后世的仪卫器是指由卫士或礼职人员掌执、专用于某些庄严仪式以壮统治者声威的器物。钺本是一种斧类兵器,充当仪卫器后演变为权势的象征,成为部族首领用以显示特殊身份的权杖类器物。仪卫器的出现,反映了部族权力层的性质已发生变化,首领们已需要用礼仪的威严来强化统治、震慑庶民了。

            以上种种现象,共同揭示了齐家文化社会结构的本质特征。至迟在齐家文化后期,社会已跨入氏族制度渐趋衰亡而阶级分化正加速进行的军事民主制时代,文明的曙光在徐徐升起。

        以上内容系《甘肃通史·先秦卷》(甘肃人民出版社20098月第1版)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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